装饰政策
学院员工、教师、学生和访客的安全至关重要。至关重要的是,学院设施应保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疏散的状态。该政策将概述旨在提供良好防火实践以及维护安全出口(出口)路线的州和地方监管要求。
所有需要预先批准的活动必须至少提前两周进行。在此之后进行的查询不保证获得审查批准。
定义
- 装饰品根据国家法规的定义,包括所有材料,如窗帘、窗帘、布景、塑料罩、室内装潢材料、横幅、用于装饰效果的建筑内部饰面表面覆盖物,以及用于装饰效果的布料、棉絮、稻草藤、树叶、树木和苔藓、竹子和其他木纤维。(本定义中不包括普通窗帘)。
- 可燃物包括热源存在时容易点燃的任何材料。例如纸板、纸制品、一些塑料、木制品等。
宿舍和活动的一般指南
确保装饰或活动获得适当指导和批准的最快、最简单的方法是提前计划。请联系环境健康与安全办公室(x3882),了解更多信息。
蜡烛和其他明火
- 禁止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
- 只有在EH&S和住房部(住宅大厅)预先批准且附近有灭火器的情况下,蜡烛才可用于通常认可的宗教服务。
- 严禁将闪光罐、污渍罐、熏香、自燃材料或任何类型的火制品用于娱乐、艺术或娱乐。
- WFD禁止使用雾型设备。任何使用或产生雾或烟雾用于戏剧效果的物品必须通过EH&S办公室获得WFD的批准。
- 根据州法律,建筑物内不允许使用汽油、丙烷或其他内燃机。
- 只能根据EH&S或住房办公室提供的学院指南使用壁炉。
出口和走廊
- 永远不要阻挡、隐藏或伪装出口。
- 保持出口远离易燃物和障碍物。
- 装饰或家具不得限制或阻碍走廊。
- 切勿在走廊、大堂、楼梯间或走廊墙壁上放置易燃物。
装饰材料
- 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不能用于装饰或家具。
- 织物和其他可燃物不应悬挂在天花板上。
- 马萨诸塞州防火法规禁止在学校建筑和公共集会场所的建筑内部饰面上使用易燃装饰物,如天然绿色、稻草、绉纸、彩带和表面覆盖物。
- 窗帘、窗帘、家具覆盖物、地板覆盖物和其他织物悬挂物等织物必须阻燃。需要防火证书。
- 使用激光或其他不寻常光学设备的奇异照明或不寻常视觉效果必须得到EH&S办公室的批准。o避免使用带有锋利棱角的装饰物。
- 除非获得许可,否则禁止使用现有导管、电缆或管道悬挂物品或设备。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EH&S办公室。
- 未经EH&S办公室和实体工厂批准,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木框架或其他可燃建筑。
- 可燃材料应保持安全距离,或与散热器和灯泡等热源隔开。
电气相关问题
- 临时接线,如延长线和多个插座条,必须经过EH&S办公室的批准,才能用于照明或音响设备以及照明装饰。
- 延长线仅供临时使用。在节日期间,它们的使用方式不应造成火灾、绊倒或电气危险。
- 电线必须经过UL认证,至少为l6规格的电线(不包括#l8灯线,也称为“拉链”电线),并正确插入墙上的插座。延长线不能相互连接。